《喀什古城景區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辦法》出臺
2022年02月19日15:31 |
為了加強喀什古城景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近日,喀什市出臺了《喀什古城景區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進一步明確了景區消防安全管理的各方責任,在景區內建立了喀什市古城消防救援站。
隨著喀什地區旅游業快速發展,吸引了全國各地的游客前往游玩,為了更好保障游客和當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,喀什市人民政府出臺《辦法》,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。
《辦法》明確了喀什古城景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要求,并公開景區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安全疏散路線圖、消防救援站、緊急避難場所等。
《辦法》要求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、營業前,應向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隊申請消防安全檢查。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要求的,不得投入使用、營業。
目前,景區內消防救援站、新建的107個消火栓已經投入使用,新組織成立了6個義務消防隊,配發了6輛消防摩托車和一批滅火救援器材,還建立了喀什古城應急救援隊,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。(郭玲 魏明德)
來源:新疆消防救援總隊
(責編:李龍、韓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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